第五十四章 那些年一起混过的兄弟 下(2/2)
排骨早想办个证件,复印后寄回家去,但由于没钱,就没能办成。而有这个想法,主要是因为他父亲是镇上机械厂的老工人,一直想让排骨也能到机械厂上班,子承父业,可惜的是镇机械厂早就倒闭,没能如愿,但是却希望他出门打工时,能进入到机械厂上班,所以排骨才有这种想法,主要是想让家里的父亲高兴高兴。
“那你叫什么名字?”胡侯问道。
“武剑,武术的武,刀剑的剑。”
胖子在旁挑刺道:“看你皮瘦皮瘦的样子,还舞剑,我看叫剑舞差不多。”
排骨怒道:“是武术的武,不是跳舞的舞,你听明白一些。”
“长得这么瘦,你以后就叫排骨吧!干我们这行的人,一般都不会用真名字。”
胡侯三言两语就决定了排骨的外号,然后又问胖子,“胖子,你又叫什么名字?”
“呵,呵,我叫吴能,姓吴的吴,功能的能,以后就叫我胖子吧!”
小北当初捡胡侯回来时,除了在公园给胡侯买了盒凉面和一杯奶茶外,后来又买了三斤肥猪肉回家,什么佐料都没有加,就煮了让胡侯吃。
小北说:“你要吃肉,要多吃肉,这样才有力气,这也是道上的规矩,进门第一天,一定要大块吃肉才行。”
胡侯问小北这个进门第一天,一定要大块吃肉的规矩是什么意思,小北却又解释不出来。
按照胡侯自己的理解,应该是代表以后每天都会过上有肉的生活。所以,他捡回胖子和排骨后,也从市场上买了七斤肥猪肉回来煮上。
胡侯当初被小北那三斤肥肉醉倒了,而胖子和排骨也被这七斤肥肉醉倒了,想来小北当初被他大哥捡回来时,也曾醉倒过。
四个人现在都也知道了,原来猪肉也可以醉人,这世界除了酒醉,烟醉,还有肉醉。
这一年,小北离开了胡侯,跑到他女朋友家里去了,可胡侯却又先后捡回了胖子和排骨,还有陶桦这个丫头。
胖子和排骨来的时候,是在杂花生树的三月,而陶桦却是在粽子飘香的五月端午。
s:在修改的时候,这章我一直在纠结,是否要删除掉,等将来作为番外发表,但想到前面并没有交待过胡侯与兄弟们的感情,而到古代时,胡侯却突然收起小弟,这样的情节显得十分突兀,非常不合理,只好将此章保留下来,希望大家不要认为我是在灌水,好在这是公众章节。
本章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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