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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章 仗义每从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3/4)


约莫走了十几里路瘴气渐渐稀薄,直到穿过一片灌木丛,小路中断,凤九霄跃上丛林飘然疾驰,百丈丛林后又是一处绝壁。倒是不算太高,两百丈而已,施展轻功攀爬而上顷刻之间便翻跃而过。

山壁之后竟有一条官道。

官道上寂静无声。

若不是自己误打误撞,单从这外边寻觅无名谷根本找不到入口。

回头看着光滑如镜的山壁,凤九霄不禁心中一动,忽然飞身而起跃向悬崖,身在半空时映月刀已经挥出,悬崖峭壁上顿时火花四溅!

当凤九霄飘然落下时,那高高崖壁上赫然出现了两个龙飞凤舞的巨大草书汉字:

炎冰!

这便是做了一个记号。

一个再入无名谷的路标!

走到一处集镇后买了一匹高头大马,一路向西南方向策马扬鞭。凤九霄自意外取得金蛟胆和冰鳄血后,便暂时没有了再游山玩水、寻龙探宝的雅兴,颇有些归心似箭。虽然小侯爷已经可能得到了一块青兕齿,当时真武分堂座下红衣女子和蓑衣刀客曾于雨夜截杀自己,自己后来让他俩找魏千岁要了一块青兕齿寄给齐小侯爷,但是这一块青兕齿到底送没送到齐小侯爷手里?却是无从得知。

既然手里有了青兕齿,冰鳄血,金蛟胆三大旷古奇珍,相信肯定能对小侯爷的伤势有改善作用!

晓行夜宿,马不停蹄。

中途换了两次马,第四日清晨终于赶到了衡阳城!

虽然是大清早,可是街上的行人已经不少了。

凤九霄准备找到一个铺子吃点早点。这时只见前面忽然围了一堆人,而且越围越多。凤九霄估计又是街头打架,惹得一堆闲人看热闹。

对他来说这都是稀松平常的家常便饭。曾经他也是“万众瞩目”的风云人物之一,要饭界的。为了抢地盘,凤九霄领着二胖他们从城东一直打到城西,东征西讨,最终实在是实力不允许,只拿下了城隍庙一带的地盘。幸亏和齐二公子成了朋友,城中讨饭界的各路老大向自己开放了所有的地盘。好在自己懂规矩,不到万不得已,自己这一帮兄弟绝不跨区讨饭!做人要厚道嘛!

猛听里边有人哼了一声,竟然是二胖的声音!不禁又惊又喜,连忙挤了过去。

只见人群圈子里站了几个人。

一个衣衫褴褛的少年乞丐,个子不矮,也不瘦弱,尤其一双大眼非常灵活,皮肤也很白晰,长相讨喜,正是二胖。

他旁边站着一个头戴消遥巾,身着青衫,手摇折扇的青年书生。身上的衣衫有几处破烂不堪,神情颇有些紧张。

一个腰佩长刀、年约四旬的缁衣捕快,正作倾听状。

一个相貌粗犷五短身材的汉子,原来是杀猪的张屠户,手中一把砍骨刀,兀自滴血。地上躺着一条黑色藏獒,身上好大的一道伤口,血肉翻卷,已经僵硬不动,看来是死了半天了。

那捕头指着张屠户冷声道:“这藏獒乃是江员外花重金从万里之外的藏边大雪山买来的给知府大人贺寿的,却被你给砍死了,你说怎么办?”

张屠户瞅了瞅那书生,只是沉声道:“是这狗先咬得小秀才!”

捕头侧身看着小秀才,眯着眼睛道:“这狗为什么咬你?是你先挑逗它的吧?”

看着武官眼中那抹寒芒,小秀才战战兢兢,颤声道:“没有,没有,我……我只是刚好路过,路过,不知道怎么回事,我什么也不知道,和我没关系,真的,大人,我真的什么也不知道。这狗是他杀的!”说着指着张屠户。

二胖有些吃惊地看着小秀才,他有些愤怒,“小秀才!你他妈的良心让狗吃了?你他妈的刚才还说没见过藏獒这么大的狗,所以你拿石头又扔又砸的,本来藏獒是拴在那小树上的,硬是把藏獒惹急了把树都拉折断了扑着你就去了,要不是张屠户仗义出手,你他妈早成骨头碴子了!这些都是我亲眼看见的!”

张屠户却一言不发。

捕头瞅了瞅二胖道:“你就是二胖吧,听说齐小侯爷出事以后你们老大也跑路了,你不夹着尾巴做人,瞎掺和什么?没你的事靠一边去!”

二胖颇为倔强地说道:“我只是陈述事实而已。”

捕头不再理他,转头望着张屠户和小秀才,来回踱步,踱了三四个来回之后,他忽然问张屠户:“张屠户,杀狗的是你,而且凶器还在你手上,众目睽睽之下的,这个你赖不掉吧?”

张屠户冷哼一声:“这狗是张某杀的,赖什么?”

捕头笑道:“那就好办多了。”他从藏獒的脖子上解下一个铜牌,指着上面一字一顿念道:“今得藏獒耗费三千金,故取名三千,偶悉大人寿辰将至,特以此獒为贺不成敬意!”

他环视一周,朗声道:“此藏獒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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