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关灯
上一章 进书架 回目录    存书签 下一页

禁止事项(1/3)

来源@腾讯动漫·世界风专题

各位在网络上溜达的漫迷基本都见过这样一句话:“接上级/有关部门的通知,即日起某某电视剧/动画将禁止在某处(以下省略修饰限制解释定语若干字)播出。”

“上级”和“有关”是个什么部门呢?别问我,很多时候我也不zhidao。因为就凭小编围观过的有限的几次,各视频站接到通知的时候原话往往就写作“上级部门”和“有关部门”;身为一个数据党外加一等良民,小编也不敢妄自揣测。至于这些部门到底管辖范围是个啥、有多少人、都怎么个审法、同一个东西到底归几个部门管……你们行不行!?你们以后还想不想看《世界风》这个栏目了!?

比起这些我们鞭长莫及的内容,我们来谈谈够得着、同志们也很关心的内容如何?大家的最大疑问无外乎两点:一,什么样的内容可以“畅行无阻”呢?二、只有我国才有“审の核”这一说,其他国家没有的吗?

如果你对这两个enti感兴趣的话,今天这个专题keneng可以粗略的回答一下你的疑问。

殊途同归的动画和漫画审の核

首先得跟大家说清一件事:动画和漫画的审の核在2013年之前压根不是一个部门管。

漫画属于出の版物,漫画的审の核一向是新闻出の版总署的职权范围内;动画就不一样了,动画的送审归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下文简称“广电总局”)管理。这两个部门在2013年得以整合,成为了“国家新闻出の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虽然表面上合二为一是一个部门了,但是我坚信具体到审の核工作那还是各干各的。就像同样是个企鹅,小编在深夜里坐在这里敲专题,并没有内测号去体验一把《怪物猎人ol》。

好吧,两个不同的部门管又能怎么样呢?没啥区别吧?

相同点是肯定有的,但是一些微妙的区别也相当有趣。

漫长的宽和短暂的严

两者的区别更明显的体现在了对外审批上。以我个人愚见,国内对于文化衍生品的尺度大概是这样的:>影视剧>漫画>动画。具体到我们关心的这块,那就是漫画>动画。

前两者三次元,后两者二次元,出の版总署的尺度会微妙的比广电总局更宽松。《凤霸天下》的可以出の版,你忠实原着的拍个影视剧试试?《盗墓笔记》的可以畅销,你忠实原着的拍个猴头烧看看?至于漫画…虽然冒出过类似“不得超过三滴血”的报道,但从结果看,《银魂》、《家庭教师》、三大漫的正版不是都进来了嘛?

总署在这方面虽然堪称“为民做主”,但是引进作品的审批过程之漫长简直让漫迷膝盖跪碎。翻翻动漫的冯玮在接受采访的时候表示过,“中国大陆一年总共才开放4-5部漫画的引进名额,当时我们要出1-20卷的《航海王》时,整个审批、修改、沟通的时间大概花了大半年。”

大半年?对比而言简直太快了!先不说搞了一年多的《恶魔奶爸》,《猎人》的引进从拿到授权书放出风声到现在已经喊了足两年了好吧?富坚真该攒攒人品,休刊就算了,自己作品的引进都这么费劲,按这sudu麻将大赛都能举办两届了。

与总署相比,广电虽然严格,但对境外引进作品的审批sudu就快得多了。要按上面的标准,我们今年keneng刚能看上《柯南》剧场版第15弹《沉默的15分钟》虽然我觉得到了这会儿已经基本不会有人去看了。

让下属单位更严格

虽然对国外作品的审批展现了这样的差异化,但是漫迷们长期把他们合二为一的炮轰也不是没有道理的。二者在本土文化产品上基本使用了一个政策先自审,再找我。

其实我在2012年的时候做过一个关于漫画审の核的专题,里面提到了国内出の版物的一般流程,即:先让各出の版社过目,出の版社觉得行了就出,基本不会啥都拿去报审。动画这边也是一样的(尤其是网络动画),电视台和制作方会自行判断这动画行不行,能不能拍,会不会被秋后算账。如果每个节目每本书都会被送去审の核,我坚信电视上“八心八钻只卖998”、“梅西的增高就是靠xx产品”和各杂志报纸上面的不孕不育广告是绝不会通过的。

这样的做法固然有keneng“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但是更多的时候,我认为会让下属单位更加严格的对待这些“半成品”。这道理很简单,满分的卷子考60就及格,你在能力所及的范围内,真的会按照得60分去准备吗?恐怕这样做的人是极少数吧?

那么,怎么个严格法呢?动画漫画二者相权取其严,我们来回答专题开头提出的第一个enti,对动画而言什么样的作品可以畅行无阻?

动画作品的微妙禁区

为了回答大家的这个疑问,小编去深入研究了一下有关部门的相关文件。我相信大家对原始文件都没啥兴趣,在这里我粗浅的给大家列一下显而易见的禁区和一般性的要求。

反宪反国家反人民反民族大团结吃多了没事干泄露
本章未完,请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章 进书架 回目录    存书签 下一页
新爱尚小说网 新笔趣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