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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章 时节猎雁(1/2)

“这有何难?小人明日便去为世子猎来。”李队长拍了胸脯,这事哪里需要世子亲自动手,自己去去就来,手拿把掐。

沈南之无语,只得言明是要送于洵阳郡公府的,必须自己亲手抓取,这样才仪式感十足,李队长只要教自己技巧就好,抓捕还是自己亲自来。

李队长好像明白了些,只是问世子何时需要。

自然是越快越好,此时已值四月中,距离自沈南之上任只有半个多月了,最好在就任前搞定此事。

得知世子本月便要,时间紧迫,李队长直接去库房取来家伙,领着沈南之来到校场,让沈南之练习弓箭。

沈南之没好气,这是什么办法?自己要活的,用什么弓箭?另外就凭自己这身手,弓箭是短时间内能取成效的?

李队长见世子神色不对,连忙解释道:“射大雁准确地说是“撞大雁”,瞄准大雁飞过来的方向,将带绳子的箭射到大雁的前方,用来撞击大雁,把大雁撞下来。所以这样射的大雁是活的。”

古代人送见面礼时讲究送活雁,所以就用这种“弋”的方式射得活雁,射雁的时间,一般选择在清晨,应该是考虑到大雁还没有飞起来,便于射捕。

沈南之闻言也觉此法可行,得练。

李队长把箭矢上绑上绳子,递过手中的弓,让沈南之小习惯带绳流矢的前进轨迹,暂定固定靶。

好在李队长设定的距离不远,大半天操练下来,沈南之也能射中几次靶上,刚有些自得,李队长泼了一盆冷水,若是世子想要死雁那是可以,只要射的多总能命中。但若是世子坚持活捉,必须射中靶心。固定靶都射不中靶心,如何能预判大雁起飞路线拦撞大雁?

不过也练了大半天了,过劳反而不宜,沈南之回到侯府后,胳膊酸胀难受,怎么想都不对,这份苦怎么能自己吃?

经住府郎中得按摩舒筋活血之后,见母亲还未归来,沈南之出门来到了王世充府邸。

这时间,王世充应该散值回府了。

王府里都是王家村的人,见到沈南之来也不用通报,沈南之就当自己家一样,直接进府找到狗剩。

“狗剩啊,哥哥带你去打猎啊?”沈南之见到王世充,便笑着开口,忽悠道。

“不去!”王世充头都没抬直接拒绝。

沈南之上前给了王世充一个脑瓜崩,佯怒道:“怎么跟你大舅哥说话呢?”

什么大舅哥?王世充还不知道昨晚的事,抬头揉着刚刚被沈南之弹的地方,眼神不解的看向沈南之。

沈南之说起了王慧兰现在是自己的妹妹了,狗剩想娶慧兰必须得三书六聘,八抬大轿。

王世充对此并没有什么意见,得知王慧兰被宁远侯府收为义女,心中很是开心。

随后才问起沈南之怎么突然想起打猎,沈南之神秘一笑:“你还小,不懂,下定需要有一对儿活大雁。”

狗剩无语,当自己是三岁娃娃呢?这事自己当然知道,没好气道:“那又怎样?直接找小贩买不就好了?”

“狗弟啊,不是哥说你,买的哪有自己亲手抓的有诚意啊?”沈南之不认同,买的能一样么?一点诚意没有,自己亲手抓的送给对方,仪式感满满。

王世充依旧不愿同去,乡下讲究亲手打野雁单纯是省钱,又不想被人家非议,才编了这么一套说辞。乡镇上但凡有些家底的,就没人讲究过这些。

而且自己现在又不差钱,能直接用钱解决的事,又何必费那个劲儿?也就只有沈南之这种从小锦衣玉食的人,才有闲心追求什么仪式感。对于自己这种出身的人来说,只考虑实不实惠。就当下而言,花一点银子省下那么多时间精力,就是最实惠的。

沈南之说不动王世充,只得作罢。此时才隐隐感觉到王世充与自己并不相同,自己看好的事物或许并不适合套在王世充身上。圣人曾言,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而今沈南之也明白了另外一点己之所欲,勿加于人。

沈南之离开,回头又看向王世充府邸大门,摇了摇头,以后自己应该是不会再登门了,只是希望王世充能够体察民苦,做个好官,切莫在这繁华场,失了本心。

王世充与沈南之从来就不是一种人,至于以后二人的关系,就不是沈南之能掌控得了。

回到府后,沈南之从母亲大人那里得知喜讯,婚期已定,就定在了五月初一,而吏部给沈南之的调令是五月初五赴任民部,正好的来及。

接下来几天,沈南之都跟着李队长拉弓射箭,练习准头。

苦练七八天后,沈南之练的差强人意,李队长觉得短时间内也就这样了,再练习下去也不会有更大的进步了。

既然射箭还不够特别精准,那么就只能赌概率了。李队长告诉沈南之现在开始不用再练习射箭了,若想婚前猎到野雁,现在可以准备出发了。

沈南之也觉得最近两日练习下来没有什么进步了,听从李队长所言,收拾收拾便轻装简从的与李队长策马离城而去。

大雁为水生鸟类,其栖息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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